上篇说到从实务文章、合作律所、知名专家讲座三个角度去提高管理好本公司法律事务的技能。在实务文章层面,我的主要抓手有实务书籍、公众号文章、法律数据库实务文章和学者论文。看实务书籍的动力来源是主动学习需要和被动解决疑问的需要。实务书籍大致可以分为法务工作管理类、合同审查类和纠纷解决类。
法务工作规范类的书籍,主要是用于开拓眼界,寻求灵感,看看是否里面有可以参考的法律事务管理技能。比如,作为一人法务,大概率公司需要你协助公司建立基本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比如,在合同方面,至少包括如何协助公司设置公司的合同管理台账?是做成某一制度的附件还是单独发文?合同管理台账的内容设置包括哪几个板块?如何设置合同编号?……通过站在前辈们的肩膀上,利用过往前人踩过的坑和总结经验,可以大大减少你耗费脑细胞的程度。当然,前辈们是根据自己所在的公司情况以及他们的所见所闻进行展开的,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有些已经相对不太适用了,因此,还是需要我们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时代变化,进行考量,给出最适合自己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方案。这里给大家提供一本我读过的对我当新手时比较启发的书籍,名字是《公司法务实务操作指引》。这本书有很多作者,每个人的执业背景也非常广泛,因此,提供的实务指引和实务模版非常接地气,可以说确实是想我之所想(嘿嘿)。
对于合同审查类的书籍,市面上的书非常多,既有专项合同类的书籍,也有通用合同类的书籍。专项合同类的书籍就不推荐了,这里可以安利通用合同类的书籍。《合同审查思维体系与实务技能》和《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都是我时不时会翻的书籍。《合同审查思维体系与实务技能》是我的启蒙书籍,作者仿佛在手把手地在书里教我如何审查合同。《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是我在有了一丢丢的审查经验后,再去看的一本书籍。里面提到的很多审查的小点也是实务中应当注意但可能往往会没意识到但问题。纠纷解决类的书籍主要包括诉讼、仲裁类别的书籍。按照现在的经济形势,大概率公司很愿意“培养”一人法务去“包揽”纠纷案件。因此,一人法务也需要掌握相关的纠纷解决技能,以备不时之需。《律师民商事业务必修课》(第四版)是我之前在【作为一人法务,如何从容不迫去迎接诉讼,打怪升级?(上篇)】文章中提到的。除了这本书之外,《诉讼代理55步:案件流程管理》以及最高院审判庭发布的关于法律规范的一些解读,如《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与适用》都是对我自己代理案件时帮助很大的书籍。
对于公众号文章,我主要关注的文章来源于法律实务公众号和法院公众号。法律实务公众号有专门针对法务问题的,比如welegal (之前我司收到字体侵权的通知时我就在这里翻到了应对之道,嘻嘻),比如新则(很多律师将办案的经验发表在了上边,虽然它公众号的受众主要是针对律师群体,但是对于我们法务来说,里面有很多经验是非常有助于我们办理专项案件的。比如我之前遇到过一个破产清算的实操问题,就从里面翻到了相关的实操流程)。对于法院公众号,我强烈安利上海市的中级法院和高院的公众号。上海不愧是我国经济中心,感觉上海的大法官们是真的很卷。他们的公众号中发布了很多审判实务文章,有针对具体条款的实务解读,也有根据一系列纠纷总结出的常见的审判问题。相比于书籍和因为专项案件去费力整理法官的裁判要点,这些文章对于一人法务来说,更具有时效性和性价比。
对于法律数据库实务文章,我主要用的是威科先行“专业解读”。之前我是通过律所微信公众号、百度等多种搜索引擎搜索我自己想咨询的问题,但是效率太低。后来我发现可以直接在威科先行“专业解读”栏目内直接搜索到各个律所的文章,非常方便,也不容易遗漏。尽管一人法务大概率无法有充足的能量去说服自己所在的公司去购买,但是大家都是摸爬滚打多年的法律人了,嘿嘿!
对于合作律所方面,主要是学习靠谱的资深律师的工作成果。我与我司常年法律顾问的几位律师打了较长时间的交道,我发现我司的资深律师(此处的资深是7年以上的)对风险识别的准确度较高,并且修改建议更具有实操性。善于利用合作律所靠谱资深律师的工作成果,在他们的反馈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公司的潜在法律风险点,对于理解本公司业务法律风险点是非常有帮助的。从知名专家讲座角度,听讲座其实主要是跟进法规范修改的前沿,确保指导自己实践的理论知识一直处在更新状态。对于我自己来说,主要关注本领域规范、民商法律规范以及容易踩红线的刑法规范。民商法的知名学者必须是江湖人称“有李选李”的李建伟。李老师之前在法考的时候拯救过我的民法,现在我也是他讲座的忠实粉丝。而对于刑法规范,我主要是针对自己理解的不太透彻的地方专门找相应的律师讲座视频进行梳理。
最后,终于来到了结尾部分——即法律英语。这个领域大家其实很关注,除了真正接受过法律英语教育训练的,其实大多数人都对这个领域比较模糊。自己曾经接受过较为长期的法律英语培训,并且具有识别法律英语VS一般英语的能力。其实法律英语能力提高的的核心是要学“一手知识”,而不是寄希望于“二手知识”去提高。“一手知识”至少包括听法律英语国家教授讲解的课程,在英语国家的话语语境下去理解想要学习的知识。“二手知识”至少包括看中国人讲解的外国法律课程、看中国人翻译的外国法律学习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