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国企“大投资时代”的来临,众多央国企从战略发展的角度,为拓宽业务范围,打造更广、更阔的企业布局纷纷出手,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磋商谈判,通过股权合作的方式,向着陌生赛道探索走远。
但随着大型民营企业纷纷“暴雷”,国企“大投资时代”暗暗拉下帷幕,与民营企业合作开展大额资金、重大项目的国有企业纷纷“折戟”,审计、纪检、巡查陆续进场,国有企业一方面急冲冲的开展债务重组以便拿回资金、资产等权益,另一方面焦头烂额的应对巡查整改的督办。
笔者在投资实务中唇枪舌战、摸爬滚打,在审计巡查中反复沟通、娓娓而谈,总结出以下国有企业领导、业务部门、外部审计单位重点关注的投前、投中、投后风险管控事项,具体如下:
理顺投资前期工作
对合作方、担保方:开展全面财务、税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着重关注合作方、担保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避免出现“搭起伙来过日子,孩子嗷嗷待哺”的时候,另一半的大批量债主追上门来,有的要把“孩子”(合作公司)抚养权(股权转让)夺走、有的要“孩子”赚钱还债(利润转让),因此就要在“婚姻”前期,着重了解对方的履约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等。
(二)对项目资产:进行资产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了解其是否为低效资产。在评估、可研中,需重点关注三个关键点:
1.资金情况:是否存在大额借款、账面是否资不抵债、对外承担大额连带担保。资金的重要性在投资项目中毋庸置疑,遇到资不抵债、大额借款大额担保的情况,不能一味否决一棒子打死,需明白“风浪越大,鱼越贵”(《狂飙》隐藏的投资道理),法务更应该在风险中发挥“降低风险”“转移风险”的独特价值。因此可考虑项目方反担保、提供保函等其他方式,进一步降低风险。
2.项目开发:拆迁安置是否完成、项目开发是否迟延或停滞、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已售物业是否逾期交付。尤其涉及在建工程被冻结,将会导致迟延交付安置用房、逾期交付已售房屋、房屋质量未达标等一系列情形出现,要求项目公司退还放款、赔付违约金,更甚者出现群体性诉讼和维稳事件。因此可考虑对接政府部门、建筑施工方等主体,了解项目开发的难点痛点,建立交流渠道,打造“联合拳”,倒排作战时间表,加快推进项目开发进展。
3.抵质押情况:公司股权及对外股权是否被质押、不动产是否被抵押、大额应收账款是否被质押。股权及资产是公司的核心,一旦出现股权被质押、不动产抵押的情况,会大大影响后期股权变更、不动产销售,对整体投资项目进展影响重大,若最终发现无法解决股权质押的情况,则会根本性造成投资项目无法推进。因此需要了解股权质押的相对方、合同约定,研判可行性方案,还可考虑由质押人引荐质押权人,在通盘考虑多方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多方会谈寻觅互惠共赢的机会。
(三)投资决策流程:优化决策团队和理念,履行内、外部决策程序。配齐配全法务、财务、投融资等专业人员参与决策过程,打造“复合型”项目团队,在项目团队内部打消“领导主导、项目必做”观念,深化“公司利益为主,团队共同推进”观念;在程序上,严格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履行内部“三重一大”审批流程、履行向上报批/报备程序,避免程序缺漏导致后续责任追究。
紧盯投资中期执行
(一)合同签订环节:重要风控条款是否有效、是否可执行;补充协议的审批程序是否履行原协议的审批程序。若出现合同条款有明确约定,但实际风控措施难以落地,则会很大可能加重后期审计风险。
(二)履约执行环节: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担保手续费、超股比担保所应履行的反担保措施。
跟进投后管理工作
关注项目运营:避免资产长期空置和被低价占用,导致资产价值贬值严重。在项目交接期间需注意人员和资产交接工作,避免交接“真空期”出现,避免投资前期结束后无人跟进,导致资产闲置、被占用等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出现。
关注资金流动及担保措施到位:监督预收款按约进入监管账户、落地落实多项担保措施。在签订投资协议后,还要及时关注协议中约定的条款落实时间、落实到位,配合业务、财务部门,开设监管账户落实款项共管,监督相对方或直接办理将股权和应收账款质押、不动产抵押,灵活把握不动产、动产的登记生效主义、登记对抗主义。
退出机制:明确退出时间、退出方式、投资回报及利润分配。在项目介入前,除了着重考虑投前风险,高明的法务还会考虑到如何退出,置身于进可攻、退可守的有利地位。作为战略投资者,要考虑到国家政策风向调整、公司战略布局后期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要制定灵活操作、有利公司权益的退出方式;作为财务投资者,更看重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则更需考虑尽快回收投资收益、实现短期退出。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投资法务应该“聚焦业务,严抓风险”,对投前、投中、投后的重点节点要做到及时分析、聚焦重点、设定方案,在钢丝上平衡利润和风险,从而顺利推进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