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实录之一 :法务业务相爱相杀的日常

2023-07-25 00:14 墨豆

作者按:

法务实录的想法源于古早时期TVB的经典职场剧《鉴证实录》,主要根据作者个人的经历感悟,通过案例或场景展示的方式,分享一些有法律有职场有人性有态度的经验或教训,共飨于孤勇向前的法律人。



法务实录之一


法务业务相爱相杀的日常


一、到底是不是合同?(拒绝标题党)

A业务:你帮我看一下这个协议。

B法务:你这个合同主要是干什么用,我们需要做什么对方需要做什么,什么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什么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A业务:我这个不是合同,就是个简单的协议。

B法务:协议也是合同……

A业务:那我不写协议,要不换成“说明”,或者干脆不写标题。

B法务(内心独白):难道你是天真的标题党么?


PS:合同并不是只有标题上写了“合同、合约、协议”几个字的才是合同,只要内容涉及到双方权利义务约定(大白话就是合同的双方分别需要做什么)的,就具有合同拘束力。传统的书面合同包括:备忘录、订单、借条、欠条,内容明确的意向书、认购书等;非传统非书面的就更多:打车(等车-招手-车停-上车-说出目的地-准确安全送达目的地-付钱,运输服务合同)、点外卖(浏览平台-选中产品-下单支付-快递配送-享用美食,买卖合同/餐饮服务合同)。

另需注意,合同的附件(比如附图、价格清单、验收/考核标准等)、前置资料(典型的如建设施工合同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函、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等)、履约过程资料(如账户变更的函、委托收款的函等)等等涉及权利义务约定的,均应认为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合同涉及正文和多个附件的,尤其是附件内容可能需要陆续确定或多方补充时,建议明确各自的优先效力(即合同与附件或合同各附件之间有约定不一致时,以谁的约定为先)。


二、合同审查审什么问题?(拒当背锅侠)

A业务:你帮我看一下这个合同,大概看一下有没有什么大问题?

B法务:你这个合同主要是干什么用,我们需要做什么对方需要做什么,什么是我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什么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A业务:你不用问这么多,你就看看现在这样表述有没有问题就行。

B法务(我不是语文老师、校对、秘书…):我看的问题跟你看的问题未必是一个问题。

A业务(内心独白):我的问题是怎么才能尽快把这个合同搞定,好把这单业务算进这个月的绩效中,顺便将来出现问题有审查法务来背锅。

B法务(内心独白):我的问题是怎样才能套出合同的背景信息避免做无用功或被信息屏障坑了,未来出了问题无辜背锅不说还要被扣绩效。


PS:法务审查合同并不是单纯的看合同的条款、字句,而是透过书面的内容约定及前后文逻辑判断其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从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周延、对等,并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而进行防控(化解、转移、提示)。如果不能掌握合同目的/背景,约定内容表述也模棱两可,到底是买卖还是租赁、是承揽还是委托、是合作开发还是委托服务、是债权债务转让还是合同主体变更都搞不清楚,又怎么来确定有没有问题呢?


三、到底谁更有经验?(拒戴高帽子)

A业务:这个合同麻烦看一下呢?

B法务:你这个合同主要商务内容都不明确(交货方式是含运送还是自提、约定金额是否含税税率多少、交货标准是国标行标还是第三方检测、货物质量检验检外观还是需要调试、质保责任保哪些怎么保、付款条件先货后款还是分期支付,是否预留质保金),怎么修改呢?

A业务:我从来没签过合同,不专业、没经验。

B法务(内心独白):难道你不网购也不交物管费、不坐公交也不打车、不买菜也不点外卖?以上如有,那么你签过的合同可能比一个法务看过的合同还多,怎么这么谦虚说自己没经验呢。

PS:虽然合同审核是需要经验,但并不代表核对约定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业务诉求能否实现这些基本合同要素都需要法务来把控。


四、合同内容到底谁负责?(拒绝猪队友)

A业务:这个合同麻烦看一下呢?

B法务:你这个合同主要商务内容都不明确(交货方式是含运送还是自提、约定金额是否含税税率多少、交货标准是国标行标还是第三方检测、货物质量检验检外观还是需要调试、质保责任保哪些怎么保、付款条件先货后款还是分期支付,是否预留质保金),怎么修改呢?

A业务:合同不都是法务修改吗,我怎么知道?

B法务:法务是负责合同法律风险把控,但是合同基础商务内容应由业务部门自行确定。

A业务:我不知道,这是对方提供的版本,我们老大说让法务改。

B法务(内心独白):假设你去买房子,拿着开放商的格式合同,难道面积、金额、楼层、朝向、好久付款、怎么付款那些不是你各人确认么,难道你还要去找个专业律师来帮你确定?或者任由售楼人员各人随便填?


PS:合同不是法律规定的一板一眼按条照搬,也不是法务凭理论和经验想象出来的内容,而是围绕合同目的,保障交易促成同时降低潜在风险。既然要保障交易促成,就需要了解交易的目的和己方诉求;既然要防控潜在风险,就需要清楚双方的地位(是首次合作还是多次合作?首次合作的对方单位是怎么来的,资质是否齐备?多次合作的过往的合作经历是否有异?合同双方地位谁更有优势或话语权?我方的需求和对方的需求谁更急迫?对方是否具有垄断性质-银行、水电气提供方、行业主管部门?)、实际的履约流程(谁先履约谁后履约?先履约的如何防止对方搞拖延玩消失?后履约的如何约束对方的履约时间和履约质量?)。

可以说合同背景、签约目的、商务条件及诉求等基础信息越详尽清晰,越能够尽可能全面的预判各种可能的走向及对应的风险,越利于合同风险的提前管控。合同签署不是个人承包制,业务只负责洽谈,法务只负责改纸面内容,若双方不沟通不信息共享,不围绕合同目的、无视实际操作流程,就约定范围、权责尺度及责任规制(具体履约要求及违约措施)达成共识,可能导致合同约定与合同目的的巨大落差进而造成风险盲区。


写在最后

业务和法务之所以时常有纷争,主要是二者的职能目标有所不同,就像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金星,业务是典型的“先干再说”星人,哪怕只有30%的希望也要付出大于80%的努力去争取,先把业务做成遇到风险再说;而法务是典型的“先说再干”星人,哪怕只有30%的风险发生几率也希望设置至少80%的风险管控措施,先把风险预判清楚再做。业务觉得法务磨磨唧唧罗里吧嗦杞人忧天者多,法务觉得业务傻大胆顾头不顾尾者众。一般的公司或者传统的观念更看重业务,但随着吃过亏的老板越来越多法治建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公司把法务纳入麾下承担风险管控及处理的职能,而不管是成本还是后果,防火的成本显然更低、致损后果相对轻微,故法务当然的会把风险防控作为首选之责。折射到具体事项中,同一个合同,业务看到的是业绩是获取收益或者推进工作进展,法务看到的是法律定性合同权义风险预判预设,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结论自然不同。故法务业务相爱相杀的场景终会不断上演,习惯就好,法务大可不必纠结于此,宜从中摸索汲取各项具体业务的运作模式、操作流程、难点堵点,一方面有助于深入了解业务需求,精准识别风险的程度、后果与几率以及管控措施的实操性,尽量用业务的思维逻辑去和其沟通,抓大放小、宽严相济;另一方面可以尝试总结设计具有统一适用性的分级分类管控措施,有条件的尝试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没有条件的权当自身的工作心得也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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